2016年,清新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区依法行政办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加快法治型和服务型市场监管部门建设,为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现将本年度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度建设方面,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
今年,我局根据《关于提出报请区政府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报送了清远市清新区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方案》及《肉类经营监管的负面清单》的立项申请并被纳入了区政府2016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其中《关于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方案》充分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该文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但由于时效性等原因,暂时未通过该规范性文件的审批。今年我局并没有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
同时,对《关于征求<关于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审查意见>意见的通知》(清新法治[2016]15号)中关于我局填报部分的意见认真研究,同意《清远市清新区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清单(试行)》宣布失效,同意原我局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清新县工商局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方案>的通知》与《关于印发<清新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的通知》宣布失效。
二、行政决策方面,规则明确、程序完备。
严格执行《清远市清新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对照《清远市清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所列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梳理我局的各个决策,今年我局没有重大决策事项。
三、行政执法方面,权责明确、行为规范。
(一)完成清远市清新区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调整工作。
根据《清远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局依据法律法规的调整,认真对照我局2015年版的权责清单,开展权责清单调整工作。针对涉及我局职能做了调整的法律法规,对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其中行政处罚修改92项、增加74项、删除100项;行政强制修改2项、增加2项、删除1项;行政检查修改17项、增加3项;其他修改19项、增加3项,合计总共修改了130项、增加了82项、删除了101项。同时,根据我局三定方案的改变,对执行机构和监督部门全部做了调整。我局已经把调整后的权责清单上报区编办审核,待审核通过将向社会公示。
(二)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
1、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由于我局机构改革,为了完善执法主体资格,我局联同区法制局举办行政执法证学习培训班,经过培训考核审查合格,我局112名执法人员申领了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
2、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活动。我局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执法程序正当,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无委托执法事项。2016年,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69宗,其中包含开展行政强制14宗次。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抽查、商事主体年报信息抽查等行政检查118宗次。开展企业登记、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12590宗次。由于工作到位,我局今年没有发生行政行为被撤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落实“两法衔接”制度。我局联合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清远市清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包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多项原则和相关要求,为“两法衔接”的落实提供了保障。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准时将符合要求的案件录入平台。今年已有13宗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准时录入平台。
4、做好群众举报投诉的记录。2016年1月至11月30日止,我局共受理消费者接受咨询、申诉、举报、建议共340宗。具体:咨询24宗、申诉166宗、举报96宗、建议2宗、职业投诉1宗、区长信箱1宗、转其他部门处理50宗,挽回经济损失15.80万元,其中诉转案2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提高工作透明度,稳步开展。
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为立足点,贯彻落实《清新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制定《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今年共有46条信息公开,分别是政策解读5条,工作计划及总结、行政执法职权、便民服务事项、统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各1条,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各2条,部门动态25条,通知公告4条,人事任免3条。无申请公开事项。
五、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方面,渠道畅通,有效处理。
(一)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今年共处理相关信访投诉件20宗,渠道多样,有“市长信箱”、“区长信箱”交办,有信访平台转办,还有当事人当面申请的,涉及内容包括商标侵权、传销和无照经营等多方面问题,均已全部妥善处理,无发生进京、到省市上访事件。
(二)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8月,我局收到市工商局的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要求对清新县中信加油有限公司不服我局作出《责令改正书》提出的行政复议答复。我局严格按照答复期限在10日内进行了书面答复。最后此复议以当事人撤回申请终止。
六、行政监督方面,机制完善,及时办理。
(一)办结人大代表、政协提案。今年收到涉及我局的人大代表、政协提案共4件,分别是《关于要求禁止燃放孔明灯的建议》、《关于加大对清新中心城区街头商业噪声污染整治力度的建议》,区政协四届六次会议提案《关于加强我区市场管理的建议》以及《关于加大力度打击非法改装车辆、非法赛车的建议》。为此,我局指派了企管股、市场股等对应的业务股室进行办理答复,均已办结。
(二)制定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和《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试行)》、《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了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计划,其中明确规定了六项工作措施,并明示了负责人应出庭应诉的四种情况。
七、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方面,机制健全,能力提高。
(一)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局认真落实《清新区2016年普法工作要点》,确保全局普法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开展。在普法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区普法办和市工商局的部署和要求,以领导学法、干部学法和群众学法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二)抓好领导带头学法活动。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学法被纳入领导年度考核和述职内容,并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使全局领导班子成员不断提高学法的自觉性,增强依法行政的决策能力。
(三)抓好干部学法培训。我局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培训班、法律专题讨论等形式开展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在培训中的比重,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局1月12日,以视频培训的形式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培训班,组织市场股人员、各基层所分管副所长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操作人员1名、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对《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进行培训,进一步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系统应用,提升监管效能。6月28日,组织分管领导、登记股、企管股、法规股负责人、基层所分管副所长及业务骨干人员各1人以集中讨论交流的方式参加市工商局举办的《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培训班,介绍商事制度改革、对《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进行解读,然后小组讨论,问题答疑。参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举办的各类法律法规专题网络培训班,如5月20日至6月9日、6月15日至7月10日举办的学习贯彻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班,7月20日至8月10日、2016年8月15日至9月5日举办的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班。2016年10月27日--10月28日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法制局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新)、《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等9部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业务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体系建设。
组织学法考试。组织全系统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每月一法”制度,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依法行政知识测试,学法效果明显。
七、依法行政保障方面,措施得力,分工到位。
我局设有政策法规股,有工作人员2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协调等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和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系统法制工作;负责本系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工作。
根据《清远市清新区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做好各项工作,局领导班子在年终总结大会上听取了各股室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我局负责人亦向区政府报告了本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顺利完成2015年度省、市依法行政考评检查。根据《关于对2015年度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迎检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以及《清远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要求,我局结合区依法行政办《一周指引》要求,整理各项资料,顺利通过区督导组的检查。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30日